本报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江必新最近说,行政诉讼法颁布与实施十年来,我国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受案数量成倍增长,从1989年到1998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达46万多件,其中1998年受案9、8万多件。受案范围逐步拓宽,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达五十余种,几乎涉及行政管理的所有领域,尤其是与市场经济有关的行政案件的比重逐年增加;各级法院排除干扰,公正裁判,同时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很多法院建立了案件评查、质量评比等制度,加强了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从检查案件的结果看,行政案件的办案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与实施,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审查制度,使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有法可依,行政审判制度日益完善;十年来各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对行政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治教育,使得行政审判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有所改善,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敢于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